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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模式 打造矛盾纠纷解决“快车道”

 时间:2017-12-26       大    中    小      来源:阳泉日报

    ——河底镇司法所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纪实

 

   近年来,郊区河底镇司法所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依托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加强与综治、信访部门的联系,推动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两所一庭”衔接联动和村镇联调,积极打造“1+4”模式,构筑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和村镇联动联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所所对接 刚柔相济 

  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 

  “派出所‘搭台’、司法所‘唱戏’,两所互动、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共同担负起维护社会平安、服务一方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神圣使命。”河底镇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说,警民联调是河底镇调解工作中的一大特色,通过派出所与司法所的协调配合,各自利用职能优势“双管齐下”,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所所对接”就是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相互衔接、良性互动,针对情节轻微的治安纠纷通过委托调解和联合调解的工作模式,建立的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2015年以来,河底镇司法所与派出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动协作,将公安机关的“刚性”与人民调委会的“柔性”有机结合,依据派出所的证据材料,梳理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融入法、理、情,宣传法律,消除隔阂,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最终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赢得了市民的一致赞誉。

  据统计,3年来,河底镇派出所委托司法所和两所联动的方式调处各类治安案件和轻伤害案件共计69件,成功调处67件,成功率达到97%,有效防范因矛盾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所庭对接 调判结合 

  “案结、事了、人和” 

  “没想到我们信用社的借款纠纷,这么快就解决了,十分感谢您。”郊区河底镇农村信用社东村分社相关负责人拿着一份刚作出的调解协议,对调解员充满感激。这是河底司法所运用“诉调对接”模式,成功调处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5年11月4日,郊区河底镇某村村民王某某向郊区农村信用社东村分社贷款49500元人民币,承诺到2016年9月12日到期即还清。到期后,经信用社多次催讨,王某某归还本金13000元后,因资金困难迟迟不履行其余贷款的还款。

  2017年8月7日,郊区农村信用社东村分社遂诉至郊区人民法院。河底法庭接案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征求双方意愿后,启动“诉调对接”程序,向河底司法所发出《委派调解函》,邀请河底司法所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先期调处。调解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针对王某某未能按约定还款的情况,对其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过辨法析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帮他们分析法庭审理可能出现的结果。经多次调解,王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偿还借款。

  “把矛盾消灭在家门口,避免矛盾升级,有利于社会和谐。”河底法庭庭长史忠喜深有感触地说道。2015年以来,借力人民调解的网络资源优势,借助社会力量,该法庭成功委托司法所调解各类案件80余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推动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访调对接 定分止争 

  信访案件及时就地解决 

  河底镇司法所创新思路,把矛盾纠纷类信访案件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加强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衔接和良性协作,建立“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坚持运用信访工作和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方法,严格执行信访和人民调解的相关制度,积极指派人民调解员、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类信访案件进行调解,实现信访案件及时就地解决。

  2016年12月,郊区某建材企业因环境污染造成停产,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20万余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30多名农民工集体多次上访讨要工资,矛盾随时可能进一步激化。河底镇随即启动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司法所从群众密切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第一时间组织所内调解员赶赴现场,主动介入,坚持和风细雨的工作态度,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采取说情、讲理、用法并重的方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平台和劳动争议仲裁的渠道,使一起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当农民工小王从调解员手中接过自己的血汗钱时,流着眼泪说道:“多谢你啊,叔,帮我拿到了这个成家钱!”。到目前为止,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通过法院执行得到解决。

  今年以来,河底镇通过人民调解办理信访满意案件七起,解决疑难问题四起。“访调联动”机制建立,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框架内予以调处,就地解决,以达到全镇信访总量问题、重访量、越级上访量逐步下降的目标,同时还不同程度解决了一些遗留多年的历史积案,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村镇联调 化怨解忧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河底镇认真学习推广“左权”经验,于2013年9月依托司法所建立了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全镇32个行政村均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站(调委会),并以此形成了由乡镇调委会、村调委会、村民组调解小组为主体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此基础上,为了让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更加畅通有效,建立了村镇联调、多方协同、快速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

  2017年2月的一天,河底镇某村退休人员杨某受雇于武某开办的养殖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十余人,称若不赔偿67万元,绝不安葬死者遗体,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河底镇党委、政府知悉此事件后,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稳定亲属情绪,控制将事态使矛盾纠纷升级的情况下,司法所调解员和村委会依法、依情、依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出赔偿数额,并以责任大小确认了具体赔偿数额,趁热打铁,组织当事人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死者也顺利安葬。该事件的成功调处,解除了民怨,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年来,河底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发挥调度、管理、对接三个作用,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了集中受理、审查登记、梳理分类,并根据矛盾纠纷性质、特点进行分流指派和跟踪督办,同时,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多方力量联合调处,将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河底镇司法所充分利用矛盾纠纷调解资源和力量,通过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和村镇联调的方式,促进多部门联调联动,着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李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