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目标任务考核工作从2011年开始至今,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一套比较完整可行的考核流程,而且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也做了很多探索,特别是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把考核工作做深做细,与往年的考核相比,2017年度的考核工作在保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规范性和便捷性,更加体现了导向性和公平性,由此做了以下调整:
一是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涵盖了对被考核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内部延伸考核工作情况等等;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考核组需要了解清楚科级干部班子和个人的整体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优势强项和问题不足等。两项考核内容密不可分、互相印证,安排一个考核组考核了解,便于掌握整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综合研判的准确性。
二是完善了“进位升级”办法。2016年度首次运用的“进位升级”办法,为一些在全市工作领先的单位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达到了鼓励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标一流,进位争先”的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进一步完善后,将按照单位申报、考核组初审、评审组把关、领导组讨论、常委会决定的流程开展。
三是加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区直部门党组书记、行政负责人的考评力度。为夯实被考核单位主体责任,检验主要领导主体责任作用发挥情况。2017年度考核中专门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区直部门党组书记、行政负责人设计了履职情况测评表。评价人分为分管区领导和单位干部职工两个层面,凸显了对上负责,对下尽职的原则。评价内容主要侧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抓班子带队伍、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凸显了“一把手”履职担当的重要作用。在这两个测评结果运用方面,还将测评情况的综合排名与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也挂起钩来。
四是评优比例向乡镇倾斜。为激励广大乡镇干部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还加大了乡镇科级干部的评优比例。领导班子被评为“好”等次的,区直部门其他科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按照科级干部数的20%确定,乡镇按照科级干部数的25%确定;领导班子被评为“较好”等次的,区直部门其他科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按照科级干部数的15%确定,乡镇按照科级干部数的20%确定。评优比例分别提高了5%,市下派乡镇挂职帮助工作的同志以及市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均参加所在乡镇的考核。
五是加大加减分力度。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各单位创先争优,争创一流,在2017年度考核中,加大了加减分的力度。中央、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级为区委区政府加减分的,给责任部门加减3分;中央、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级为单位加减分的,给责任部门加减2分;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加减分得,给责任部门减1分。累计加分最高为5分,(2016年加减分标准分别是0.3分、0.5分、1分和3分,累计加分最高为3分)
六是改进了考核公众评价体系。为了彰显公众评价在考核中准确性和公信度,并具有可操作性,2017年度的公众评价做了进一步改进。对各乡镇、区直部门的公众评价包含了四套班子领导评、市区“两代表一委员”评、单位互评、群众自评四种形式;公众评价表从“一摞表”变“一张表”,形式上从“划勾”到“选号”;对被考核单位和单位“一把手”的测评结合分管区领导和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整个评价体系进一步趋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