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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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泉日报
盂县境内主要河流有26条,总长489.5公里,流经14个乡镇。为全面推行河长制,今年3月,盂县县委、县政府对全县14个乡镇流经的河流及水库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摸底调查,把全县26条河流都进行了登记造册,出台了《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县委书记、县长共同担任县级总河长,26条河流全部由县乡级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滹沱河、温河盂县段由县长任县级河长;香河、秀水河、龙华河、乌河等10条跨乡镇主要河流分别由副县长任县级河长;其余14条河流分别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担任乡级河长。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每村行政区域内河流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长,确保141条乡级河流每条小河都有人管。为方便群众监督,盂县在全县范围内共设置县、乡级公示牌41块,把河长职务、姓名和职责公布于众,并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示。
盂县在推行河长制中,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流域与区域协同治理、政府与群众共同参与的原则,促进治理河道区域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同时,树立“全流域”理念,坚决杜绝“上游污染,下游治理”情况发生。县河长办统筹水务、环保、林业等责任部门协同推进,引导社会、群众全面参与,共同应对上下游、干支流、沟渠一体化的系统治理。目前,盂县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推行“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考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影响水资源保护、河道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盂县共清理河道垃圾3.11万立方米。截至目前,已开展日常巡查78天次,出动人员247人(次),在巡查过程中,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5家。在此基础上,推进养殖业粪便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了全县16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滹沱河、温河、招山河等河道两岸绿化4000亩